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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3日 星期日

歐洲經驗:離岸風電場成驅動金融發展領頭羊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5 年 02 月 06 日 分類 能源科技 , 財經 , 風力

離岸風電是台灣的新興特許產業,尚未浮出水面,丹麥則早在 1991 年安裝全球第一支商用離岸風機。這 24 年來,離岸風電場的興建也同時帶動歐洲金融業的發展,主因在於離岸風電場的投資金額龐大,帶動各式相關金融商品發展外,也提升金融機構的專業水準,台灣不妨參考此一歐洲經驗,協助投資升級,以期將實力拓展至亞洲或國際市場。



離岸風場資金仰賴融資,每個風場通常是一個獨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ropose Vehicle, SPV),資金的來源主要是股權投資(equity)與融資(debt finance),後者發行固定收益的債券。通常一個專案的金額約在數百億元至數千億元新台幣,這是大型法人為主的金融市場。一般而言,保險除了保護 SPV 之外,也可以額外保護離岸風電相關的設備商,包括風力發電機、海底電纜、基座、電力基礎設施、電場平衡設備、工程包商等等。
由於投資金額龐大,離岸風場也順勢帶動包括:(1)主權綠能基金;(2)保險經紀人;(3)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4)商業銀行的專案融資;(5)私募股權基金;(6)無追索權債券(non-recoursedebt);(7)信用保證機構。離岸風電場的投資經驗,有助於提升國內金融機構的專業水平,協助打入亞洲市場或國際市場,可預測的穩定高收益,也有助於讓即將破產的軍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看到一線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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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岸風電場通常是一個專案融資的特殊目的公司(Source:AON, 2014)

根據歐洲風電協會(EWEA)的統計,2014 年歐洲有 9 個離岸風場計畫到達最後的投資階段(Equity+Debt Finance),其中有 4 個金額超過 10 億歐元。從裝置容量來看,年度注資的容量達 2,323MW,其中有 954MW 是無追索權債券,意思是專案必須要獲利才可以分派利息。無追索權債券近年來成長快速,2012 年僅有 17 億歐元,2013 年達 20.4 億歐元,2014 年達 31.4 億歐元。短短的三年時間竟成長 85%。
2014 年發行的無追索權債券主要是三個離岸風場,包括建造當中的 Gemini(600MW, EUR$1,974M)、營運當中的Westermeerwind(144MW, EUR$320M)、離岸輸電設備商(Offshore Transmission Owners,OFTOs)階段的Westermost Rough(210MW, EUR$444M)。OFTOs 制度將「風電場開發」與「電場電力傳輸」分開成兩家公司,這是英國政府在 2010 年首創之新制度,目的是希望加強離岸風電場輸電設備的投資。
許多知名的投資機構參與或協助 Gemini 的融資,包括領投的Siemens FinancialServices(20%)、Northland Power(60%)、van Oord Dredging and Marine Contractors(10%)、Dutch UtilityHVC(10%)等四家公司創造信用。接著 12 家商業銀行發行高級債券,探明借款人(風場開發商)的想法,在建造期提供資金。交易同時涉及多方機構,包括 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3 家出口信用機構(Eksport Kredit Fonden, Euler Hermes, and Delcredere Ducroire)、2 家夾層融資機構(NPI, PKA)。實務上,離岸風電場的融資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形式。
2014 年新增上線離岸風電場的投資人當中,有 30.2%是財務投資人、62%是發電商、4.7%是獨立發電商、3.1%是設備製造商。金融業的支持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
離岸風電場的股權投資人非常多元化,在風險獲得專業保代與保險公司的分析評估之後,成為市場資金相對安全的避風港。分析 2014 年的組成,以發電商居首(31%),其次依序是獨立發電商(23%)、投資基金(15%)、退休或保險基金(11%)、銀行或政策導向的借款人(8%)、基礎建設基金(6%)、政策導向投資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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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元化的離岸風電場股權投資人。source:EWEA, 2015

帶來穩定並長期的現金流

根據離岸風電場投資人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apital LLC 所公開的資訊顯示,離岸風電場營運之後,會有穩定的現金流量。以圖中的例子來說,開發期約 3 年,建造期約 4 年,營運期約 22 年。開發期以規畫為主,現金流出不多。建造期開始有大量的現金流出,通常會在 4 年之內完成興建與併網,最後一年部分風機已經開始併網發電,所以現金流量轉正。
離岸風機的設計壽命約 20-25 年,實際營運的時間通常會比設計壽命還要增加 2 年左右。圖例中營運期的最後 5 年因為風機已經折舊完畢,所以現金流量達到高原期。如果以 20 年設計壽命估計,通常折舊時間為 15 年,最極端的狀況下,風機壽命(個案)可能只有 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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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岸風電場營運之後有穩定的現金流量。

英國政府在 2012 年獨資成立 Green Investment Bank(GIB),加速再生能源的發展。配置 70 位專業人員,累積投資 38 億元英鎊,平均年投資報酬率達 8%(歐洲好的風場可達 12-17%的 IRR)。WestermostRough 是全世界第一個安裝 Siemens 6MW 離岸風機的風場,總投資金額約 10 億元英鎊,其中 GIB 於建造期出資 2.41 億元英鎊,Dong Energy 約出資一半,其他是 Marubeni。GIB 的資金帶動 2.7 倍的民間離岸風電場投資。GIB 也會購買營運期的離岸風電場股權(ex. London Array & Walney),帶動 3.5-3.9 倍的民間投資。政府的綠能基金扮演離岸風電場開發點火的角色。
龐大金額的專案投資通常需要保險以及評估風險的保險代理人。AON 公司在全球離岸風電場保險代理人市場的市占率達 80%,累積評估 7,200MW 離岸風電場,熟悉超過 120 項保險給付條款。台灣的離岸風場開發業者、保險公司、商業銀行、風場投資人也許可以參考 AON 的豐富經驗,降低離岸風電場的投資與風險。

未被關注的藍海市場

離岸風電場是台灣科技產業新的藍海市場,提供穩定可預測的現金流量,特別適合營業額已經超越 5,000 億元新台幣的科技集團投資。2000 年以後,台灣科技產業呈現過度投資的現象,毛利率原來還有「保七總隊」,現在只剩下「毛三到四」。也因為難以差異化,科技公司擁抱大量的現金,非常謹慎投資。
離岸風電是特許的能源產業,有政府的特許執照保護,中國的企業無法長驅直入與台商競爭。台灣的電信市場、金融市場已經呈現飽和的狀態,新的玩家不易與既有公司競爭。離岸風電場目前僅有兩家小型開發商以及台電參與,其競爭力比不上台灣大型的科技公司與電信、金融集團。離岸風電場是特許產業的新藍海市場。
特許的離岸風電場適合大型科技公司、金融業、電信業、退休基金、私人基金參與投資,融資方面也需要更多的「半澤直樹」進來幫忙。8-17% 穩定可預測的高收益在歐洲已經有許多成功的經驗,保險業者的參與,大幅降低投資與融資的風險,快速成長的無追索權債券市場,亦提供許多商機。台達電正在研發離岸風機用的變流器(converter),準備挑戰 ABB,同時也認為離岸風電需要整個國家的力量去推動才有可能成功。企業已經看到離岸風電所帶來的商機,期待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會與金管會有更積極的作為協助台灣的離岸風電場與離岸風電設備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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